都离职三个月了,老板一直不给我工资,我还能拿到工资吗

没签合同,但是当时签了一张承诺书,大概写了离职拿不到工资这种的,但是那张承诺书只有一张,在他那里,我身边什么也没有,只有他发工资给我的银行记录,这种情况我还能拿到工资吗

可以拿到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的时效为离职后一年内。劳动局行政部门会协助劳动者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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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16
那你们有没有签合同,合同上怎么说的。如果没有签合同,有没有其它证件可以证明你在那里实习过,然后找劳动局处理。最主要你要有足够的资料证明你实习过。劳动局才能给你解决。我有一个同事辞职不批准,最后自动离职,工资也没给结,最后找劳动部门,还是乖乖的把工资给结了。像什么上岗证明,纸质合同什么的,这些都是证据,可以拿来用。追问

合同没有签,但是我的银行卡上有他打给我工资的记录,我是干房屋中介的,证据的话我们这边的房管所和土地管理中心都有我签字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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