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去年效益比较好,员工的工资就比较多,老板觉得员工赚钱赚多了就把员工做的活的工价降低这个合法吗?

工资是计件制的!

  一,不合法,公司需要和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合同(降工价),否则不能随意调整职工的岗位及薪资待遇。
  1,如果公司单方面降级处理,当事人可以和公司沟通协商解决;
  2,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4,如果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等),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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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5
劝你别跟这样的老板做了,先说合不合法,老板见不得员工工资高,这老板企业也做不大
,也没什么钱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2-25
合法,员工薪水高的原因是你不可替代,替代了会影响利润,既然替换不影响利润那降低一些对老板来说也无所谓呀,劳动法也没规定说企业工资核定要报批,全部交由市场决定,我相信你们公司自然会有一批人是不降工资的。
我也是员工,从员工角度来讲当然希望我们的工会将来有一天能发挥作用,否者工资协商制度就是扯淡,无法落实的表面文章追问

他不亏本,赚的钱还多,这还合法?

追答

你是想说不合理,不是不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只有靠工会和企业沟通才能保障我们员工利益,,现在国家为了鼓励办企业还没着手建设企业工会,你象我们的企业工会有的,主席是老板,真是对工会极大的讽刺

第3个回答  2013-02-25
很多老板都是这样
第4个回答  2013-02-25
什么老板啊。太黑了。做人不能这么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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