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在一个厂上班,上班时间不小心撞倒了脚骨折了厂里赔了她钱她现在要我赔工资我该不该赔?

问题是早上七点撞的也没说脚疼,中午十二点以后说脚疼,有可能是自己弄的,有人说她自己拐的这个也说不清楚了

 1、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那么是属于工伤,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  2、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费用由单位全额支付。  3、员工工伤可享受到的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你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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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5
如果是你撞到了对方导致对方骨折,那么确实你应该负一部分责任,适当赔偿他工资,但绝对不是全部,个人觉得50%左右比较合适
第2个回答  2019-12-25
同事在上班时间不小心撞倒了导致脚骨折,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脚骨折可鉴定为十级伤残。
她可以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而治疗和休息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工厂按月支付。
同事的受伤与你有关,否则她就不会要你赔工资了。只是工资已由工厂支付,不存在误工费一说,可以不赔。但毕竟造成了伤害,应给予必要的补偿。
不要再去说后面那些没用的话,十分伤人。

连工厂都没怀疑事故的性质,你的猜测岂不是无中生有?!
第3个回答  2019-12-25
上班时间,把同事撞了脚骨折,应该按工伤或比照工伤处理。厂里赔了他的钱,应该把休息养生的时间算在内了,再找你赔偿工资,就不对,你可以适当的慰问一下,毕竟是你撞伤的他。
第4个回答  2019-12-25
如果说和同事在一个厂上班时间上班时间不小心撞到了脚骨折了,如果说厂里赔了他钱,那么如果是你撞的她你就应该去看看她,没理由说陪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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