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辞职信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领导,算不算书面形式?因为法律规定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

如题所述

辞职时,辞职信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领导算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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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30
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但是注意保存发邮件的证据。
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必须要能证明用人单位已经收到电子邮件。
我感觉还是用纸质形式吧。
第2个回答  2012-03-30
电子邮件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你发电邮辞职信给老板,只要你保存好已发邮件这个证据日后就不会有问题。
第3个回答  2012-03-30
这个看怎么说,辞职信用书面方式需要本人签字的,如果本人对发给领导的电子邮件进行了确认也应当属于书面形式。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书面形式怎么理解呢?
《劳动合同法》没有有说,不过《合同法》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so,虽然,两个法律分属不同的社会关系范畴,但并不排除从法律的角度,邮件是可以认为你已经尽到了“书面”通知的义务,但是你得注意保存好你的发件记录,发件原文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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