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一年合同,我做一个月看大门想辞职天天被队长凶做不下去了,不让我辞职,辞职可能没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12-05
你这种情况,只要正常辞职就可以了。就是书面写申请辞职。30天之后,就可以离职了。你不要管他同不同意?你这种情况就是正常辞职30天之后离职。你只需要忍,这30天就行了。到时候如果对方不给你结工资,直接到劳动局告他就可以了。还有就是可以三天急辞工。拿70%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21-12-05
按正常离职手续办理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你这个月提出辞工,下个月的今天到期,厂里面或者你单位不可能不给你工资。你不用怕他,跟他商量不妥,可以直接去劳动局起诉。
第3个回答  2021-12-05
劳动法规定了,你是有辞职的权利的,虽然已经签了合同,但是来去自由。
如果对方因为你辞职就不给你工资的话,那么我觉得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工作不是特别好找,所以还是考虑一下,如果必须死的话,那就去跟领导谈,如果他不给你工资,你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21-12-05
1.签了一年的合同,只干了一个月可以辞职的,依法办理就可以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5个回答  2021-12-05
员工辞职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到期即可离职,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就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规定,如果劳动者给单位打工不发工资,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给个人打工,不发工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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